快捷搜索:

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发布中国公民赴

  中国侨网12月10日电 据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事馆微信公众号消息,今年以来,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区发生几起涉中国务工人员的劳务纠纷。在此,谨郑重提醒有意来领区务工的中国公民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涉外中介和劳务派遣公司。仔细核实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切勿听信可疑“招聘平台”、“黑中介”以及熟人老乡等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布的所谓“高薪”承诺。关于劳务中介公司资质,可登陆商务部网站查询《中国对外劳务企业合作名录》,网址如下:

  二、请务必签订正规书面劳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年6月4日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条例》,劳务人员赴国外务工前必须与经商务部审批并依法取得对外劳务派遣资格的劳务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查看该公司与国外雇主订立的书面劳务合同。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地点、食宿交通医疗待遇、误工费用、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等重大问题。切勿轻信“到达目的地后再签合同”等虚假说辞。如劳资双方未签署正规书面劳务合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请务必持与来俄目的相符的签证入境并取得合法身份。持商务签证、旅游签证在俄务工属违法行为。请提前了解并掌握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所持签证种类、有效期等信息。入境后应严格按照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落地签、工作许可等必要手续。

  四、请务必妥善保管护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因此,请勿随意将护照交由他人保管,谨防对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扣押护照,如发生护照被扣情况,请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

  五、请依法理性处理纠纷,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相关规定,在领区的中国公民因与中介机构等产生纠纷向总领馆求助的,我馆将履行领事保护与协助职责,根据具体情况向您提供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有关信息和建议。如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应妥善搜集相关通信记录、图片、视频证据,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如发生薪资纠纷,应要求用工方按合同约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有关企业国内注册地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商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对外劳务合作商会投诉。

  另,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发布出国务工有关政策规定如下,供参考:

  1、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2、涉外劳务纠纷投诉举报处置办法

  

  3、有关出国劳务事项问答

  

  总领馆将在职权范围内维护领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有意愿来领区务工人员高度重视涉外劳务派遣风险,行前做好充分准备,加强防范意识,当好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86-10-65612308

  中国驻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902-078-0873

您可能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